观察者言:近期银行业案件处于高发状态。其中,既有侵吞挪用客户资金、违法违规放贷、“私售”等内部案件,也有骗贷、网络攻击等外部案件。四川银监局在4月初总结了四种作案手段,并提出相关监管要求,以做好风险防控。
财新记者 吴红毓然/文
银行业进入案件高发时期。近期,四川银监局发现,在该省的银行业案件风险防控中,出现了一些具体问题,比如银行违规出具兜底担保、地产押品造假骗贷、大批量信用卡恶意套现、对公网银疯狂转账等。
对此,监管要求辖内银行业机构要加大排查力度,做好风险防御工作。比如银行业机构应在后台系统研发相应功能,对短时间内同一身份证多网点开卡,同地域身份证批量、集中开卡予以监控和拦截。
监管高层在近期召开的一季度经济形势会议上指出,银行业案件防控形势严峻,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等外部风险向银行业传染加剧。目前发现的案件也反映出银行内控管理不严,制度屏障容易被击破,内部管理的执行力有待提高等问题。(见财新网“各地频发存款丢失 银监会宣布铁腕查案”点击可跳转)
操作手段三:不法分子集中或批量申办银行卡从事违法活动
近期,四川省内相关机构堵截和发现了多起批量虚假申办借记卡、信用卡以骗贷套现的案件。
据当地监管部门指出,其主要操作手法是:组织省外口音居民或省内某地农村居民,集中、大批量以真实身份证申办借记卡或信用卡。开借记卡后转入一定资金并在短期内全部取空;开信用卡后,转入大额资金待获取高额信用额度后全部转出。
“这些银行卡最终沦为不法分子电信诈骗提取资金、高额现金透支后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中间载体。”前述人士指出,拿到批量办理的借记卡和信用卡的人,大肆透支后无法归还,造成批量身份证所有人不良信用记录,甚至倾家荡产。
其实《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对此案件,监管要求,银行应强化开户审核,识别客户开户的真实意愿和开卡用途,对于恶意开卡或一人多处开卡的,可拒绝办理开户业务。
同时,要求审慎核定信用卡透支额度,审查客户职业、身份、日常收入、资产状况等综合资料的基础上,核定与其真实资产状况相匹配的额度。银行业机构应在后台系统研发相应功能,对短时间内同一身份证多网点开卡,同地域身份证批量、集中开卡予以监控和拦截,符合反洗钱报告标准的,要报送可疑交易信息,对涉嫌非法办卡的,应立即提请公安机关协查,取得《冻结通知书》后冻结其开卡和转出权限。
操作手段之四:不法分子利用网银短时、多笔转出客户资金
相关机构发现,近日有诈骗分子利用对公网银的相关规定,在1小时内分50笔疯狂盗取对公客户399万元存款的案件。
据财新记者了解,这是因为诈骗人员钻了一个规定,系对公网银通过“公转私”,单笔转账金额不超过5万元无需注明事由。
为避免银行客户遭受类似电信诈骗,四川银监局要求,银行发现对公结算账户出现资金集中进分散出、快进快出、不留余额、规避交易限额拆分交易等一种或多种特征的可疑交易时,关闭其对公账户的网银转账功能外。
同时,还应对网银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书面风险提示,在与客户签订网银有关协议时要求客户逐条阅读协议条款,客户在协议下方写明“我已阅读以上条款”后再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