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起“腰”板,让我们对失职渎职行为说“NO”
发布时间:2015-12-17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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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严查涉黄、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追责,对执法犯法者要从严惩处。并建议广东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东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其他有关负责人、民警的责任。(来源于新浪网)
近日,广东省对没有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涉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在国内外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的东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严小康等人给予免职处理,这引起了网民的热议,不少网友对这样的处理决定纷纷点“赞”。长期以来,部分地区和单位对下属单位和工作人员管理松懈,对失职渎职的人员处罚过轻,通常仅仅是写一份检查进行自我批评就草草了事,常常企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求“大家”相安无事,这种放任违法的行为不仅助长了失职渎职风气,更降低了违法的成本,使违法人员有恃无恐,认为组织纪律不过是“纸老虎”,继而使部分党员干部发展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广大群众对此怨声载道,这不仅影响了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激化了干群关系,而且严重损害了法律、组织纪律的权威性和威慑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违法行为都应追究其责任,坚决破除“一团和气”思想,拿出勇气“黑下脸”对失职渎职者说“NO”,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人员法律责任已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次公安部要求对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徇私枉法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对失职渎职的,要坚决严肃追责;对执法犯法的,要坚决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对失职渎职者的警告,是让我们挺起“腰”板,对失职渎职行为说“NO”。
(责任编辑:郑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