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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方破获16年前特大银行抢劫案 主犯身家过亿涉案财产定性引

发布时间:2015-11-19      来源: 正义网    点击:

  核心提示:10月27日上午,河南郑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成功破获16年前特大银行抢劫案,石二群等五名犯罪嫌疑人落网。河南当地主流媒体对案件侦破曲折过程等展开密集报道,主犯石二群利用犯罪所得经历多年“奋斗”如今已身家过亿,迅速引发舆论关注。对于巨额财富的法律认定问题,媒体和法律专业人士展开热烈讨论:有学者以刑法相关条款及国际公约为依据认为,利用犯罪所得赃款从事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应予“没收”;而另一方则明确表示,投资收益不属于刑法上的“违法所得”,嫌犯合法权益应受到保护。可以预见,该案后续办理进程中,有关财产定性、处置问题始终是舆论焦点,有关司法机关能否通过专业的释法说理和有效的舆论引导化解这一争议,仍有待观察。
【官方回应】
  警方通报案件成功告破
  10月27日上午,郑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1999·12·5”特大持枪抢劫银行案成功告破。
  10月27日,郑州市公安局官微“平安郑州”:【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亡16年终落网】1999年12月5日,数名犯罪分子持枪闯进郑州市航海东路合作银行管城支行中药城市场分理处,抢走银行营业款208万余元后逃跑。历经16年艰苦卓绝的不懈努力,近日,郑州警方成功侦破此案,涉案五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非法所得形成盈利依法予以没收
  10月28日,就舆论对于石某群的资产如何处理的疑问,侦破此案的一位民警接受采访时表示,“抢劫所得的钱肯定能冻结予以没收,彰显法律的公正和公平。”至于他目前所有的收入是否合法,关键在于界定是否属于赃款赃物产生的孳息。“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调查取证都需要充分的证据。”石某群成立了公司,还有许多债权债务,该民警表示,石某群抢劫的非法所得形成的盈利会依法予以没收,“用抢的钱投资挣的钱肯定会被没收。”例如贷款产生的合法收益或其他资产需要直接证据证明与非法所得是否有关。合法的债权债务是受法律保护的。“最后还是要看调查结果,等法院的判决。”
  ……
  详见《政法网络舆情》2015年第45-46期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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