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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要锦旗是功利思想作祟

发布时间:2015-09-16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江西弋阳县中畈乡派出所在查获了一辆被盗的摩托车后,通过网上信息查找,联系上了失主,当失主赶来领取被盗车辆时,却被告知要求赠送一面锦旗和缴纳500元举报费给举报人。(9月15日人民网)
派出所查获被盗摩托车,却要求失主赠送一面锦旗,还真是让人匪夷所思。送锦旗原本该是失主油然而生的感谢之情,无需强求,却在派出所的索要之下变得如此不可理喻,哪里还有荣光可言。
众所周知,派出所办案抓盗查赃,是警察工作职责所在,要凭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群众的信任、满意。一个职能部门收到群众点赞、感谢的锦旗越多,越能从一个侧面体现出为民办事的效率、为民服务的质量,但主动向案件当事人索要锦旗,不但丢了本分,背后的功利思想也显而易见。
细想,本是正常的履职尽责,却非要服务对象送锦旗感谢,无非是基于如下的动机:一来瞒下。索要来的锦旗满屋,可以装点门面,让不明就里的群众对派出所的服务质量形成误判,从而掩盖工作中真正存在的问题;二来欺上。派出所既然如此钟情锦旗,绝不会束之高阁,势必大有用途,很可能会成为向上级汇报工作的重头戏,对锦旗如数家珍,很容易获得上级对工作的认可和表扬,进而为单位评优或个人晋级晋升等带来好处。
俗话说,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公道自在人心。派出所工作的好坏,老百姓心中都有一杆“秤”。如果工作干得好,没有锦旗也会得到人民拥戴;如果工作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再多的锦旗也不过是一种讽刺。索得的锦旗,不仅丢失了公信,也会招来骂名。
因此,作为公共服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珍惜荣誉的思想可以有,但一门心思索要锦旗来粉饰政绩就大可不必了。毫无疑问,获取荣誉正确的路径,当是踏实工作,奋力拼搏,真心为民,抛弃功利思想,以尽职尽责取得群众的认可。要求群众感谢,不仅有失体面,显得龌蹉,更或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作者:钟烁明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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