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证明是女孩 表明三严三实药效乏力
发布时间:2015-08-27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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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江西“丰城一女孩户籍信息出错,被要求证明女孩是女孩”一事,昨天,江西丰城市公安局回应称,经办民警刚接手户籍工作,对性别更正和变更理解不透,导致群众多跑腿、受委屈,派出所在核实相关情况后已为申请人更正了户籍信息。(北京晚报
8月26日)
修改户籍信息,将“男”改为“女”, 要求证明是女孩,听上去理所当然,实为滥用公权,故意刁难群众。户籍性别必须认真求实,不能想是男就是男,想是女就是女,必须与自己的真实性别吻合,初次登记已确定,以后一般不会改动,但因派出所工作人员将他人性别录入错误,还要求对方证明自己的真实性别。这不是明显的刁难群众,滥用公权吗?
公安机关主动担责才是关键。公安机关嫌其他单位部门不敢负责、推卸责任,要求群众开具奇葩证明,近日明确了18种证明不予开具,这是带了个好头。但作为公安局的派出所是不是也应主动带头,主动担当责任呢?要求医院出具性别证明,这不是明显的在推脱自身责任吗?何况性别登记错误主要原因还在派出所。作为公安局机关不能一方面指责其他单位不负责,刁难群众,而另一方面自身遇事推责,故意刁难群众,搞两套标准,对外对内各不同。公安机关服务于民,主动担责,严以用权,谋事实、做实人这才是关键。
派出所要求证明是女孩,是“三严三实”药效乏力的表现。雅安市某派出所指责当地人社局要求办理退休手续的群众开局无犯罪证明是于法无据,“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开展不到位,给群众添麻烦。江西这个派出所让医院开局性别证明,是否于法有据呢?自己工作失误让群众跑腿,给群众增添不必要的麻烦,是典型的“三严三实”药效乏力。
更加深入推行“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发挥“三严三实”药效。不严不实现象平凡发生,正是个别单位部门将“三严三实”活动当做形式,走过场,未落到实处深入人心。只有更加深入推进学习“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严修身、严用权、严律己、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将“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充分发挥“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的药效,去不严不实之顽疾。
作者: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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