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是行人安全线的斑马线,却屡屡成为死亡线。数据显示,去年绍兴有214起交通事故发生于斑马线上,35人死于此,114人伤于此。斑马线前停车让行,本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了的,但现实却是,汽车让行的寥寥,行人乱穿马路的众多,各方都没把法放在眼里,法在斑马线前处于一种混沌状态。作为执法者的交警,虽也开展过一些行动,但效果尚不明显。如何让斑马线真正成为行人安全线?
斑马线并非简单的路标,它依法赋予保护意义,更基于公民的基础信赖,应具有法律堡垒的作用。换言之,当斑马线变成死亡线,碾压的不仅是公民,也包括法律的基本尊严。
斑马线变死亡线,首要责任在于车主,在人行道前减速、让行本是法定责任,但被忽视在于车主对铁皮装甲及发动机轰鸣的自信,认为行人会因此畏缩、将路权让渡,从而保持驾车流畅感;也在于车主的侥幸心理,特别是在没有红绿灯、没有摄像头下的路口更将驾车任性发挥到极致。
不可否认行人乱穿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挤占行车空间是客观存在的,但行人再任性都不能成为车辆侵蚀绿色行道、侵犯斑马线上行人路权的理由。在生命权、健康权面前,行车作为强势方应做出更多的让步,即便这有时会显得似乎“委屈”。
自律缺失时,我们需寻求于他律,这种他律不仅要从违规角度强化驾驶责任,也在于从时空上延缓、减少路权急剧冲突的可能:一者,在高发地段要树立更多警示标志、安装减速带或者限速标志及摄像头;二者,在人流量密集的地方、在学生老人弱势群体出没地点要装有警示灯、红绿灯和摄像头。同样,不妨将斑马线前减速纳入路考,让驾车者一开始就树立起尊重行人的基本素养,即便是空旷路段、即便前方一路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