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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协管员抡锤砸闯红灯女子头部 对方血溅街头

发布时间:2015-05-15      来源: 腾讯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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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行人血洒斑马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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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来打人的铁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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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志愿者被民警带上警车,受伤女子则被送医救治。

5月12日晚高峰,山东青岛市某十字路口,一名维护交通秩序的女志愿者与闯红灯的女行人发生冲突,抡锤砸人,致女行人血洒斑马线。

14日,澎湃新闻从青岛警方处获得证实,被打女子已脱离生命危险,打人志愿者已被控制,事发具体情况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青岛四方区居民杨先生是目击者之一,事发时他途经现场。

“走到一半,绿灯才亮起。”杨先生对澎湃新闻称,18时许,海岸路杭州路交叉路口,一名全身着牛仔服的年轻女子在绿灯还未亮起时,试图穿过人行道;一名穿红马甲、戴红色鸭舌帽的中年女交通志愿者,曾劝止女子不要闯红灯。

根据杨先生的说法,双方为此发生口角,女志愿者突然拿出一把铁锤,向女子头部砸去,后者当场倒地,斑马线上全是血。

打人后,女志愿者并未离开,也未对倒地女子进行安抚等动作,而是不停地向围观者大声重复:不让你闯红灯。

很快,女志愿者被民警带上警车,受伤女子则被送医救治。

杨先生引用现场多名围观者的话表示,该志愿者和被打女子之前就因为闯红灯多次发生冲突。

澎湃新闻从现场图片看到,女志愿者所戴鸭舌帽上写有“青岛市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的字样。

公开资料显示,青岛市公共文明引导志愿者由该市文明办向社会公开招募,在早晚高峰期间参加市区主要路口和公交站点的公共文明引导等公益性志愿服务,配合交警、协警共同开展文明志愿劝诫活动;志愿者享有政府专项服务补贴,要求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有网友留言称,当志愿者指挥交通都准备械具时,路人还敢不好好过马路么?也有网友称,志愿者指挥交通的“执法”尊严应当得到尊重,但必须以德服人,而非暴力相加。

截至澎湃新闻发稿,青岛市文明办仍未就女志愿者打人事件公开表态。

交通协管员权责需平衡

交通协管员的构成分为三种:一是有地方编制但不是公安专项编制的,以及没有授衔事业编制人员;二是没有编制,由交警部门直接聘用的参与交通管理和机关事务的工作人员;三是特别省市,用40至50岁的下岗人员在交通繁忙路口,只负责路口疏导的工作人员。交通协管员在一般情况下仅具有“纠正权”而没有“执法权”,可以独自对各类交通违法违例现象依法进行纠正、劝导及教导。

一直以来,在公安机关警力编制有限的情况下,交通协管员作为协警队伍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不断发展壮大,作用日益显著,成为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维护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然而,不可忽视的是,各地的交通协管员队伍普遍存在管理不一、机制不全、保障不力等问题。部分协管人员素质偏低,交通协管知识缺乏,纪律松散,方法简单,态度粗暴,甚至出现发生口角、打斗和以权谋私等现象。与此同时,关于交通协管员是否有权粘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是否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等问题的争论一直就没有停止过。

另一方面,交通协管员在一定程度上肩负着与交通警察相同的职责,却没有充分的处置权。这一差异直接造成了协管员在维护交通时没有足够的威慑力,也间接增加了交通协管员与违反交规者之间的发生冲突的风险。平衡交通协管员的职责与职权显然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有记者采访发现,超过八成的协管员承认在工作中被骂过。汪叔(化名)已经驻守在广州大道超过3年的时间,他曾经有过因阻止一名男子闯灯,哨子和红旗都被撞飞的经历。(腾讯新闻综合广州日报等报道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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