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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办公室“弑师”,究竟是谁酿的错?

发布时间:2015-12-09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12月4日早上,湖南邵东县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名高三学生在办公室内当着母亲面持刀将老师杀害。(http://news.163.com/api/15/1204/13/BA0BPRSR00014SEH.html
看到这则新闻,先是震惊,而后是心痛,这一惨案究竟谁是罪魁祸首?是该学生?其父母家庭?老师?学校?还是整个社会?!十八岁的花季年华,何以至此?这位龙姓学生杀害班主任动机不明,导火线是因成绩不好被叫家长,于是当面杀害老师。
龙姓学生已满十八岁,能够明辨是非,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罪责。但是三字经中“子不孝,父之过”尚且子女不孝长辈,都是作为父母的过错。更何况自己孩子弑师的罪过了,作为父母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办公室当着母亲面杀害班主任,母亲竟未能察觉并及时制止。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平时缺少交流沟通,导致父母对孩子不了解;说明父母平时对孩子疏于管教,导致今天的自我自私和任性;说明平时对孩子的过分宠溺纵容,导致今天的残忍。在中国作为父母,都盼望自己子女都能成龙成凤,然后自己却没有以身作则去教育子女,引导子女而是将一切都交由学校老师,让渡自己责任,造成父母职能缺失,不利于子女的成长学习。孩子今天的罪责,来源于父母的失责。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书育人是老师神圣的职责。古人云“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也表明作为老师应该得到学生们的尊重敬仰,而不是以仇敌视之。然而今天的惨剧,不仅让人骇然!随着经济发展,老师的职能也在悄然的变化中着,如今,很多老师不在以教书育人为主。很多学校的老师正常教学期间授课进度慢,假期强制要求交钱补课,未补课者则落后其他学生;更有甚者,直接向学生父母索要财物。现阶段的很多老师忙着增加收入,充盈自己的钱包。老师职能变了,学生和父母对老师的态度自然也变了。今天的惨剧,老师也有自己的责任。
俗话说“流氓可怕,有文化的流氓更可怕”。作为国家政府学校不应过分重视升学率。应该注重学生素质教育,而不是应试教育。要培养新型人才应是德才兼备的类型。龙姓学生人格不健全,当面杀害老师,行为恶劣,作为政府学校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今天的惨剧并不是个例,作为学生、家长、老师、学校和国家都应该引以为训,反思自己行为,改正自己行为,处理好家长与子女,教师与学生的关系。学校和国家重视素质教育,培养人格健全、德才兼备的人才,共创和谐社会。(文/任晓)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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