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不仅仅是法律
王振民201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开学典礼讲话(2015年9月11日)
亲爱的2015级新生,各位老生,各位老师,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开学典礼,热烈欢迎法学院复建后第20批学生入学。今年我们共录取新生384人,包括本科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学生、中国法LLM学生和博士研究生。新生来自全国所有省、直辖市、自治区、港澳台地区,还有近20个国家,法学院好像一个小联合国。恭喜大家取得你们人生一个关键的成功,跨进清华的大门!
法学院目前有全职任教教师70人,有近百名兼职教师(兼职研究生导师)。我们还有40余名从事行政工作的同事为大家服务。今天有一些教师代表出席会议。这是一支非常优秀的学术团队,今后慢慢大家都会熟悉起来。
这是我第8次以院长身份做开学典礼讲话。今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我们法学院迎来了复建20周年,与在坐的很多同学同龄。10月10日我们将举行法学院第二栋大楼开工仪式和庆祝法学院复建20年的大会。你们在校期间,将会见证这栋大楼的“成长”和完工,见证法学院的再次乔迁之喜。
今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元年。在这个特殊的历史时刻大家来到这里学习法学,有特殊的意义。这里是法学院,大家来这里是为了学习法学。那么,法学是什么?法学当然是法律,你们来这里就是为了学习法律。相信大家对未来几年如何学习法律已经有很多想法、规划和期待。的确,法学首先是法律,法治首先是法律,学习法学当然要认真学习法律。不管法学、法治有多少种含义,最基本的含义还是指向法律,我们要学习、研究各种法律制度,认真琢磨、钻研每一个法律条款、每一个司法文书。不能离开法律谈法学,离开法律谈法治。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地方把法学院干脆叫做“法律学院”的原因。但是,我告诉大家,法学,法治是法律,但不仅仅是法律,不仅仅是法律条款,不仅仅是司法判决,适用法律也绝对不是机械地拿法律条款来比对现实生活,像做数学题那样去计算法律的结果。
法治最重要、最本质的内涵是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法律和法治的生命,没有公平正义,就没有法治。同学们会问:难道还有与公正无关的法律和法治吗?有的,有一些立法确实是经过法定立法程序成为正式法律的,然而这些法律可能会违反基本的公平正义,这就是为什么要求所有法律都不得违宪,要对立法开展违宪审查的原因,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也正是这个意思。有些司法行为包括法院判决和检察院的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似乎合乎法律条款字面的规定,却显失公正。最近媒体报道,一位104岁的老人从北京独行3000里到长沙,探望被刑拘的孙子遭到拒绝,引起很多人讨论,警察的做法是否合法不合理,这些法律规定是否违反了基本的人文关怀?如何处理严格执法司法与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之间的关系?所有这些都在拷问、检验我们的法治素养和良知良心。有时候你甚至要面对无成文法可依的情况,在没有成文法的情况下,如果依法治国?如果你是一位行政官员,你要处理的一件事情,也许根本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你怎么办?如果你是一位法官,你处理的案件也许根本没有成文法律,你怎么办?一位资深法官告诉我,他在多年司法实践中,经常面对无法可依的情况,他必须在没有成文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良心良知甚至常识,做出公正的判决。社会不会因为立法机关还没有来得及立法,就停止运转,就不产生纠纷;法院也不能因为没有成文立法,就不受理案件,不解决纠纷。其实,纠纷的解决、法庭的存在可能先于成文法的制定。我们必须承认,尽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但是在人类生活的某些领域,法律还是鞭长莫及的,而我们的立法也绝对不是尽善尽美,完全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而且立法总是滞后的。
依法治国要依的“法律”没有,或者这些法律显失公平,我们怎么行政、怎么司法、怎么办事?那就要根据公平正义的理念,根据良知良心、道德律乃至常识、公理来行政、司法和办事。这才是法治的本质和基本精神,无论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公平正义的理念。law(法律)and justice(正义)是两个词,这本身就说明法律有时可能真的与公正无关,也就是说我们可能面对不公正的法律的存在。法律与公正本应该是一回事,“法律学院(law school)”本应该是“公正学院(justice school)”,就像“法官”的英文名字叫做“公正”(justice)一样!这表达了人类对公正美好的愿望,希望法官就是公正的化身和代表。
在法治不发达的时候,中国农村大量的民事纠纷是通过调解解决的。谁来评理、调解呢?一定请村里最德高望重、人品正派、有公信力的老人。他们依据什么评理?这些老人自然不懂国法,他只能依据朴素的公平正义的理念定纷止争。人们接受他们的裁决,不是因为这些裁决符合国法,而是因为它们符合“天理”、“人情”。“天理、国法、人情”相结合既是古代中国司法、法治的最高境界,对今天我们建设法治、认识法学、法治的本质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如此看来,法学实在是关于如何做到公平正义的学问,法学是法律,但不仅仅是法律,应是更高位的公平正义;法学院不仅教法律,学法律,更要教公平正义,学公平正义。这才是法学的本质,也是法律和法治的本质。如前所述,法学院准确来讲应该是“公正学院”,不应该简单叫做“法律学院”,就像法官准确地应该叫做“公正”(justice)一样。我们所讲的“法学”、“法学院”是很难找到完全对应的英文翻译的,把中文“法学”一词翻译成“law(法律)”是不准确、不全面的,因为法学远远不止法律(law),没有全面准确体现公平正义的内涵和本质。尽管我们永远做不到百分之百的公正,但是我们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是没有止境的,是永远不会放弃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正是抓住了问题的本质。
法学是人学,研究人和由人构成的公司企业、社会组织和党政机关的行为,研究如何解决人与人之间、组织与组织之间、人与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使其和谐和平相处。
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研究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国家的构成和运行、国与国之间的关系等等,与国家的前途命运和人类的未来息息相关。
法学的复杂可见一斑,远非“法律”二字所能涵盖。学习法学绝非记住法律条款了事,需要有非常深厚的人文功底、道德关怀,需要有爱心,有善心,有诚信,有公平正义的理念,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我们法学院的院训“进德修业,至公至正”,前四个字讲的就是在学校学习的时候,进德第一,修业第二,将来毕业后从事立法、执法和司法,追求至公至正。你们要学好成文法律,学好看得见的法治,也要学好法律之外的“法学”,学好看不见的法治,掌握法治的精神实质。你们要学习文明礼貌,学习积德行善,学习天理人情,学习待人接物,学习如何公平合理地解决复杂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永远记住,人民的生命安全、人民的尊严福祉是最高的法律,是永恒的法治。几年后,你们在法律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差距不会太大,智力方面的差距更可以忽略不计,从来不是最聪明的人最成功,然而那些法律之外的“法学”素养、人品德性、人文底蕴、处事方式可能会有很大差别,而正是这些法律之外的差别最终决定你们人生的成败。
同学们,祝你们未来几年在清华法学院不仅学好法律,而且学好法律之外的“法学”,学好如何做人做事,成为靠谱的公正的人,成为有梦想、有责任、敢担当、一身正气、充分正能量的大写的清华法学人,为法治建设和人类美好未来做出你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