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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拍照女子逼停火车 是变态的艺术心理

发布时间:2015-09-06      来源: 法治宣传网-感谢作者投稿    点击:

偏爱清新、唯美的文艺作品,生活方式深受清新风格影响的一批年轻人,也叫“小清新”。日前一位女子为了拍小清新照片两次逼停火车,只为在江宁爱情隧道拍照,对此网友举口诛笔伐之声也是此起彼伏。(21CN综合 9月5日
制作艺术作品,采取一些特殊的方式,让作品更加有特色,效果更佳,是值得赞赏的。但为了自己拍摄清新、唯美的文艺作品两次逼停火车,为抢下火车呼啸而过、发梢飞扬的一刹那,在火车疾驶过来时,站在铁轨边抢拍。这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更是对他人生命安全的不负责。这样的艺术,是不懈的艺术,是一种变态的艺术,是一种扭曲的艺术价值观。因此给他人带来不便,给社会带来危险,更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艺术需要一定的献身精神,为了艺术,身处险境,本是值得敬佩,但应此给他人带来生命危险,这样的艺术就失去了意义。挪威艺术家在600米悬崖边单手倒立拍悬崖、艺术家李冬霞为获得悬崖峭壁图片冒生命危险攀爬悬崖陡壁,这是勇敢的行为,并值得敬佩。原因在于,他们不顾个人安危获得艺术精品,同时未影响他人,更未给他人带来危险。而新闻中女子,为获得清新、唯美的文艺作品,两次逼停火车,已经给他人带来不便,是自私自利的行为。假如火车未刹住撞上该女子,或者因刹车过急引起列车出轨,那后果就不堪设想。如果文艺者们都这样去获得艺术作品,社会公民还能有正常的生活吗?如此变态心理去获得的艺术作品又有什么艺术价值。
加大对两次逼停火车的女子处罚,对这样制作艺术的行为给予否定,对其他类似的行为加以严惩,是对正确价值观的引导,更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公共次序需要大家准守、维护,公共安全关系着千家万户,决不能因为一己私利而影响众人的人生财产安全,决不能因为未出事,就放任了之,否则造成严重后果就追悔莫及,决不能让如此变态心理在社会盛行,更要敢于向变态艺术作品说不,才能杜绝变态行为的再次发生,才能引导社会的良风正气。
作者:木木
由头网址:
http://news.21cn.com/social/shixiang/a/2015/0905/20/29993969.shtml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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