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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的北大法学院讲师

发布时间:2015-07-31      来源: Esquire    点击:

作者小麦。

来自:EsquireNY-Esq在美国,Esquire(或简写Esq.)放在人名后指律师头衔。本公众号为一名纽约州执业律师的普法杂文及吐槽。

 

 

图:孙晓宁老师。(Google上唯一能找到的晓宁老师的照片(来自北大法学院网站)。)

 

昨晚在微信里得知,孙晓宁老师走了。

 

别说法律共同体了,我想即便在中国刑事诉讼法领域,甚至北大法学院的学生中,除非刚好上过他的课,大部分人对这个名字也极度陌生。因为各种原因,晓宁老师也许是“黄袍加身”的北大法学院教师中最默默无闻的那一个。所以他的离世,甚至连未名湖都难起波澜。

 

他是我的法学启蒙老师。

 

我在北大时读的是元培学院,一个以老校长名字命名的教育改革实验班。大一一年混迹于北大各个院系,上过从《古代汉语》到《计算概论》、从《广告学概论》到《高等数学B》等各个院系的专业必修课。唯一和法律沾点关系的是巩献田老师(对,就是那位南斯拉夫萨拉热窝大学法学博士、公开反对《物权法》的巩献田)的通选课(面对除法学院学生外的其他学生的选修课)《法学原理》(虽然后来发现这门课其实和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并没有太多关系)。那时候,巩教授在课堂里激烈的骂着格林柯尔和顾雏军,还号召同学们给乌有之乡签名。年幼无知的我,也在签名人之列。后来我想,红卫兵的大脑,也许就长成我大一时那样吧。

 

大二时我进入法学院就读,第一门专业课就是晓宁老师的《刑事诉讼法》,排在早上一二节。北京已经入秋,窗玻璃上开始结雾,在英杰旁那个半地下室的教室里,混着博实包子(也许还有学一的冬菜包)的气味,我的法学教育正式启程。

 

然而我却对讲台上这个落魄的中年男人有些失望。他似乎身体不好,一直坐在讲台后授课,只有需要板书时才起身。身上的毛衣和再冷时套的棉服,甚至已经分不出原本的颜色。讲台上放着的塑料“太空杯”,茶渍多到无法分辨水还剩多少。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他孑然一身、唯一的儿子远在美国。但是所有这些和他一开口时眼里的光芒相比,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晓宁老师的课,与其叫“刑事诉讼法”,不如叫“中国刑事诉讼法批判”,对司法考试和考研并没有任何卵用(北大南门外有针对这两种考试的无数辅导班)。在这里,我第一次明白原来刑诉法不是用来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而是用来限制政府权力的;原来除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之外还有其他说人话的证明标准的存在;原来“违法必究、命案必破”的口号恰恰是人间悲剧的温床;原来实质的正义可遇不可求而程序的正义才看得见摸得着。我第一次听说一位橄榄球运动员叫辛普森和他那最具争议的刑事诉讼案,也同时听说一位叫聂树斌的21岁河北青年和他那也许本不应该有什么争议的案子。我一开始上晓宁老师的课时觉得北大的老师真敢讲,到后来才明白在笼子里出生的鸟以为飞翔是一种病、蛋蛋被割掉的人以为所有的人都没有蛋蛋。

 

我对大学教师的各种职称评选并不了解,仅从自己作为学生的感受来讲,晓宁老师的课在我在北大法学院修过的全部课程中绝对可以排进前五名。然而从1985年开始就在北大授课的晓宁老师,直到去世时职称仍为讲师(根据北大法学院的网站,截至2015年7月26日法学院共有教授53名、副教授25名、讲师8名——晓宁老师就是这8名讲师之一)。听说职称的“冻结”和他在留校第4年那一次中外闻名却怎么也百度不到的“风波”有关。然而他上课还是讲那次“风波”。学校让他不要讲,他说,“你可以决定是不是让我讲课,但你不能决定我怎么讲”。于是他终于无课可讲。

 

听说晓宁老师上大学前是西藏军区的军人,户口在部队,所以在北大读书时户籍仍在西藏。后来他研究生毕业留校,西藏军区要求他回部队不同意他留校,以至于他1985年留校任教初期那几年没有北京户口,不能办身份证,没有粮票、面票、油票等等。后来经与西藏军区反复交涉,他们终于同意晓宁老师可以把户口迁到北京,但要他本人去办。他很拧,自己坚决不去,委托战友去办,然后把手续邮寄到北大,结果这一邮寄件“被损毁或遗失了”。从此,晓宁老师就真正沦为“黑户”——无户口,无身份证。西藏、北京都不能给他办这两样证明或证件。因此,他从来没有做过飞机,不能出国或出境,后来他连火车也坐不了了。某一年时任北大副校长和副书记曾经面对学生质询北大为什么不解决晓宁老师户口问题时,代表学校发誓要在那一年内解决他的户口,并作为那年北大要办的几件实事之一,列入校领导的台账。结果仍是不了了之。听说前年还是去年,因为西藏军区就某个项目需要找北京和北大配合协助,晓宁老师的户口和身份证问题就顺利解决了——前后历时近30年。

 

天朝的大学老师分三类——搞项目赚钱的、潜心学术的还有教书育人的。我不清楚晓宁老师的学术造诣如何——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他出书写文章几乎都不可能。然而我确定,晓宁老师在他30年的讲师生涯中影响了不少北大学子。在离世时,还有什么比影响过他人生命更令人欣慰的事情?

 

我很遗憾大学时甚至没有和晓宁老师说过一句话。看到微信里友人转汪建成老师的话说,“晓宁命苦”,不甚唏嘘。

 

谨以此文,愿孙晓宁老师天国中命不再苦。

 

 


注:本文部分内容作者并无第一手资料,因为特殊原因无法求证。如有错误,欢迎指正。如第一手资料持有者要求注明身份,也欢迎和作者联系。

小麦,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哈佛大学法学硕士,现为纽约州执业律师。




(责任编辑:郑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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