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东南大学一名女生涉江西高考替考案被开除

发布时间:2015-07-13      来源: 腾讯    点击:

今年高考(精品课)期间,江西南昌发生替考事件。外省替考组织在网上招揽高校在校学生或已毕业学生,通过请托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教师和社会中介人员,串通南昌市东湖区、青云谱区招考办及医院有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违规报名、体检,替考。7月7日,江西省教育厅通报“江西高考替考事件”处理情况。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涉案的7名替考者中,有一位是东南大学的女生,7月6日,东大已经开除其学籍。

7月7日,江西省教育厅通报“江西高考替考事件”处理情况。截至目前,根据公安部门和联合调查组已查明的有关事实,共处理各类人员42人,其中,6名替考组织者及中介人员已由公安、检察机关立案查处;7名被替考考生和7名替考者,已按教育部第33号令及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对涉案的22名公职人员:2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人给予开除公职处分;2人给予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4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4人给予降级处分;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给予记过处分;3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此次替考事件中,7名被替考考生和7名替考学生均受到处理。对7名被替考考生,根据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同时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决定,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处理结果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并向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报。

7名替考者,根据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其中,对5名在校大学生,已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2名已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的,通报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作出相应处理。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东南大学宣传部获悉,此前,已经收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6月28日印发的通报,这才了解到材料学院一位2014级的鹿姓女生,参与今年江西的高考替考事件。

“据我们了解,学生6月6日就离开学校了,6月8日周一上课时,发现她缺勤,没有来上课,辅导员就拨打她手机寻找,但她手机关机。后来联系家长时,家长说孩子生病了。”

东大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初,该校也接到了教育部关于替考事件的通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随后召开了紧急会议,对替考行为“零容忍”。最终决定,给予鹿同学开除学籍的处理,“对自己的行为要承担后果”。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鹿姓女生的父母已经来到学校替她办理了相关手续。

现代快报记者 金凤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