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湖北试点省属高校领导全职化 不申报项目不评奖

发布时间:2015-05-31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点击:

湖北近日宣布试点省属高校领导任期全职化,要求高校领导干部将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从事管理工作,原则上做到“五不”:任职期间不参加学校学术委员会、不申报教学科研项目、不参加教学科研评奖、不参与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不申报各类人才工程项目。

  5月25日,湖北省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要求在省属高校开展校级领导干部任期全职化试点。

  据了解,试点限于部分条件成熟的省属公办高校,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推进,首先是书记、校长实行任期全职化,然后逐渐扩大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最后,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的负责人也将实现全职化。

  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湖北将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包括高校领导干部职业化考评体系和薪酬制度。

  湖北省委机关报《湖北日报》刊发该意见解读文章称,开展高校校级领导干部任期全职化试点是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一个重要创新举措。当前,绝大多数高校领导干部既从事管理工作,又从事学术活动,无法保证集中精力投入学校管理。同时也存在与教师争利益、争资源的现象,还存在有的领导“挂名”科研的问题。

  解读文章称,“从长远来看,校领导全身心投入管理和服务工作,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将调动起来,教学科研成果不断涌现,其意义远远大于个人取得的学术成就”。

  湖北高校一位行政部门负责人今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同样为“五不”叫好。这位负责人介绍,国内高校领导普遍面临一些尴尬:高校领导承担课题项目容易落入灰色地带,利用高校平台资源谋私利,搭车署名等利益诱惑难免让部分领导分心;一些追求学术的领导往往在学校领导岗位和个人实验室之间疲于奔命。

  在他看来,世界很多知名大学的校长都是全职化,做管理就退出科研,“五不”举措是一个有效的正向引导和规范,对于探索培养我国职业教育家路径意义重大。(记者雷宇



(责任编辑:郑源山)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