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网
法治宣传网   合作请联系QQ:871973841    热线:010-86399506
法治研究 宪政 行政 廉政 司法 法院 检察 监察 公安 理论
社会经济 社会 经济 国土 环保 文教 医药 养老 三农 民法
律政普法 律政 评论 话题 访谈 普法 案件 公益 资讯 维权

杨光斌:观察中国政治要有认识论上的突破

发布时间:2017-07-15      来源: 始来源北京日报,转自前线理论圈    点击:

摘要

 

对中国来说,如何做到将发展成就的优势转变为心理上的优势,即实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就显得尤为迫切。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有认识论上的突破,对中国政治的观察要有新角度、新视野。这里,笔者在世界大历史维度和国际大空间视野下(“一纵一横的大十字框架”),基于比较分析的“反事实法”,来对中国政治进行观察和分析。

观察中国政治要有认识论上的突破

作者:杨光斌

 
1
作者简介

杨光斌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学理论(制度理论)、当代中国政治、比较政治、中国国内政治经济与对外关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院长 、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

 

 

当前,在对中国政治的认识上无疑存在这样一个“悖论”:在经验层面,对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的成就有目共睹,谁也不否认,也很自信;但是在观念层面,有不少人却条件反射性地认为中国道路尤其是政治制度不符合“普世价值”,因而底气不足,信心不足,于是有人把西方学者界定的“合法性”之类的概念用在中国政治分析上,似乎只有中国变成了“历史的终结”的一个部分,中国政治才有“合法性”。这种观念无疑是非常危险的。

 

如果我们自己对中国的“硬成就”没有相应的概念、理论、观念去解释,尤其没有相应的哲学层面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建构,那么就会依然用基于异域的理论甚至是意识形态来“观照”中国,其结果必然是南辕北辙,进而会失去心理上的优势。在当今竞争性的世界政治中,没有心理优势的国家往往不战自败,苏联解体的“故事”殷鉴不远。放眼当今世界,有很多发展中国家成为“普世价值俱乐部”的成员。但其之后又能如何呢?到底是这些国家人民的胜利还是“普世价值”主导者的胜利?一目了然。

 

因此对中国来说,如何做到将发展成就的优势转变为心理上的优势,即实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就显得尤为迫切。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有认识论上的突破,对中国政治的观察要有新角度、新视野。这里,笔者在世界大历史维度和国际大空间视野下(“一纵一横的大十字框架”),基于比较分析的“反事实法”,来对中国政治进行观察和分析。

 

“观念世界”中的中国政治
 

我们所处的世界既是物质的,也是观念的,世界的模样在很大程度上和很多场合是依靠观念建构起来的,比如政治制度的好与坏,很大程度上就是被说出来的。人类社会进入近代之后,思想观念主要来自社会科学的研究和发现,而社会科学是对特定国家的特定历史时期的特定经验的理论化抽象。社会科学的性质决定了现在世界上流行的观念主要来自早现代化国家,而且是部分早现代化国家的经验,尤其是英美经验。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英美经验,也是片断化、碎片化的。英国现代化的前提是确定了中央集权制的现代国家政体,而美国建国的方式则是司法至上的国家权力,这些前提之下才有所谓的以个人权利、分权、制衡为特征的自由主义或者说自由宪政主义。但无论是古典自由主义还是新自由主义,都把国家权力掩蔽起来了,鼓吹的是没有国家、没有政府的治国之道,似乎这条道路就是后发国家的康庄大道。实践已经证明,这是一个李斯特所说的“踢开梯子”的神话:自己沿着这个梯子爬上楼了,为了防止后来者居上,一脚踢开梯子。

 

无需讳言,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学术领域得到充分传播的就是古典自由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关于个人权利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甚为流行,诸如洛克、孟德斯鸠、休谟、斯密、密尔等等,都是当时学术领域的“座上宾”,人们如饥似渴地从他们的作品中汲取营养,并按照他们的观念来对照和解释中国。对于经历了“文革”浩劫的中国和个人而言,保护公民权利的呼唤和主张,无疑也是切中时弊的。

 

然而,不得不说,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思想界和学术领域似乎也出现了一种激进化倾向。当时的社会科学研究水平非常之低,中国的政治理论事实上依据的几乎是古典自由主义学说,而且食洋不化,因此提出了许多似是而非的、至今仍在流行的话语和口号。比如对民主的“元叙事”,好——是因为有了民主;坏——是因为缺少民主,向往的是分权制衡。沿着这个思路,不仅中国,而且苏联东欧在“政党-国家”体制中实行一波又一波的党政分开改革,而民间更为激进,结果便是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美国打赢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观念世界”再显神威。

 

凭借冷战胜利的傲慢,兴起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新自由主义,在九十年代席卷全球。简单地说,新自由主义就是“去国家化”的“三化运动”:政治民主化、经济私有化、治理社会化。这里的“民主化”当然是“自由主义民主”,其实现机制就是“竞争性选举”,即“党争民主”;“私有化”意味着只有私有产权才是有效的,国有产权是无效的,根本不应该存在;“社会化”意味着治理的主体只能是个人和社会组织,国家和政府是靠不住的。因此,“三化运动”说到底都是古典自由主义的再版,是阉割国家的政治方案。

 

在当时形势下,面对这种“三化运动”,中国思想领域毫无招架之力。这固然与当时中国的国际地位有关,但中国自身思想的贫困更是难辞其咎。面对“政治民主化”,各种民主化转型研究就成为当时的“显学”,“竞争性选举”也成了判断中国是否进行政治改革的唯一标准,比较流行的说法就是“政治改革滞后”、“政治改革落后于经济改革”,进而得出中国政治存在“合法性”问题。面对“经济私有化”,比较流行的就是制度经济学中的有效产权理论,主张中国的国有企业都应该消失。市场原教旨主义者没能反思,既然企业的性质就是利润最大化,为什么美国国会不允许中国的华为公司进军美国市场?这其实暗示出企业的国家安全功能。面对“治理社会化”,即世界银行提出的所谓的“投资人民”,国家和政府就应该退出很多领域,一切实行“民治”。

 

问题是:不少发展中国家的政府本来在各种传统社会势力利益集团面前,已经是“强社会”中的弱势,“去政府化”的治理如何呢?结果有目共睹。依照“三化运动”的所谓“国际标准”,印度几乎在所有方面都优于中国,有两千多个政党的“党争民主”,私有化程度远远高于中国,有发达的“民主”社会(即基于族群的公民社会),因此有不少人认为“印度将超越中国”。一度流行的结论是:印度有优越于中国的政治制度,印度的“民主”是中国没有的“福利”。这显然有违常识。

 

还应看到,“观念世界”中不但充斥着新老自由主义,而且自由主义还被转化成各种研究范式,让人觉得学术研究都是科学主义的,没有价值取向的。比如在1950年代到1970年代,美国政治学流行的是结构功能主义,即主张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现代化都应该按照美国政治的基本功能去建构国家;1980年代之后流行范式是转型学,即主张不论什么样的政治体制最终都转型为美国式政体。显然,这二者都是一种以美国政治制度为本位的单向度的意识形态学,企图以此推动发展中国家的美国化。这在国际社会科学界已经是常识性知识了,连美国人自己也毫不掩饰。但是,国内很多人却视之为“政治科学”,认为按照这些范式去研究中国是在研究政治科学。由此可见,作为一种国家权力的意识形态权力,在西方国家被建构得多么成功,被运用得多么巧妙,政治思想已被转化为学术范式和学术研究路径。就此而言,中国学界还需要补修知识论的基本知识。

 

依照“观念世界”去观察中国,依照流行的“转型学”去对照中国,结果必然是“知识”有违“常识”。应该认识到,“观念世界”的中国政治其实就是“西方中心论”下的中国政治,以西方模式的标准去衡量中国,中国就不算是正常国家。但是这符合常识吗?为此,我们需要跳出“观念世界”,去观察世界的政治常识。

 

世界大历史维度中的中国政治
 

社会科学研究提供的知识不但有观念,更多的是事实和常识,跳出观念的囚笼而回到事实世界,对中国政治的认识大概会是另一种结论。

 

 严格说来,在世界大历史维度上,西方国家今日之福利,也不过是“二战”之后的事情。从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的200年,西方国家都发生了什么?且不说内部的政治动乱和流血冲突,西方国家之间还直接演绎了人类的大灾难即两次世界大战。“二战”之后,西方国家实行了“以大收买换取大和平”的福利国家政策,人民开始安居乐业了。这种好过的日子也只有20多年,即到了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就开始出现因越战、石油危机而导致的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此时,无论是多元主义者达尔,还是保守主义者亨廷顿,都悲观地认定西方国家处于危机之中而难以自拔,因此达尔写了《多元民主的困境》,亨廷顿等则写了《民主的危机》。可以说,此时的东西方国家都处于危机之中。不同的是,西方国家依靠新自由主义即回到古典自由主义而渡过危机,而另一极的苏联在政治改革中自我解构。但是,西方国家的社会危机是结构性的,新自由主义所导致的2007年金融危机,背后必然是政治制度问题。

 

那么,大历史中的美国又是怎么走过来的?美国工业现代化的起点应该是内战之后,到1880年代左右,农业经济让位于工业经济。在这十几年内,社会公共秩序几乎失序,私人警察和私人法庭盛行,不但黑人就连白人也可以被私人法庭审判。接着,美国就进入了所谓的“进步主义”时期,即从1880年代到1910年长达30年的社会混乱时期。紧接着,进入了第一次世界大战,“一战”刚结束10年,又进入1929年至1933年大危机时期,不久又卷入第二次世界大战。“二战”结束之后的二十几年,美国算是过上了好日子,但黑人直到1965年才有了基本政治权利保障。算一算,从“杀无赦”的美国内战开始后的100年,美国普通百姓到底有几天好日子?更别说白人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式清洗,专门的排华法案,这样的国家没有政治“合法性”问题吗?可以说,美国硬是扛过了一场又一场的治理危机,才解决了所谓的“合法性”问题的。而且“合法性”政治的自洽,还是来自观念的建构,即“自由民主”理论。

 

大历史纬度的常识是,整个西方世界或者我们所说的早发达国家,尤其是我们所熟悉的那些西方大国,几乎全都是一路跌跌撞撞地走到今天的,都是在危机中求生存的。也就是说,任何国家的现代化历程都伴随着转型危机而导致的治理危机,用我们今天的时髦语言来说,就是充满着“合法性”危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渡过危机的西方早发达国家开始“重述”历史,在冷战时期的历史叙事中,其危机重重的历史过程被抹去了,刻画出来的是一套非历史性的“好政策”、“好制度”、“好模式”,以便让后来者即新兴民族国家去学习、去模仿。结果如何呢?不妨看一看下面的情况。

 

“二战”结束时联合国会员国有40多个,今天则有200个左右,其中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约160个。在战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中,有几个国家和地区进入了经济发达序列?也就十来个,其中一小半集中在东亚地区,包括台湾地区、韩国、新加坡、香港地区,而这些国家和地区是如何进入发达序列的呢?它们都有违当时的流行学说,其道路不符合当时流行的“好政策”、“好制度”。不但韩国等是这样,早期后来居上的德国、日本也是这样。基于此,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舒尔茨总结道:在过去300年的世界经济史上,后来居上者都是走了自己的道路,而移植“好制度”者几乎全是失败者。这的确是个符合事实的论断。例如南美在“二战”之前本来还算富足,战后按照西方设计的进口替代战略发展,结果陷于南美人所说的“依附型国家”而难以自拔。整个非洲也基本如此,政治制度全是外来的,经济政策上也是典型的进口替代,结果也成了南美一样的“依附型国家”。问题是,同样是后发经济体,为什么东亚没有陷于依附状态而迎头赶上?

 

当今的中国固然有很多问题,有的问题甚至还非常严重。但是在大历史的纬度中来观察不难发现,当今中国所面临的同样是西方国家都经历过的治理危机,问题的严重程度真的比它们更严重吗?让我们回到现实,在世界政治的大空间中来看,与上百个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当然更有自信的资本;而且与可比的发展中国家比较,中国更有理由产生道路自信。

 

国际大空间视野下的中国政治
 

政治制度尤其是大国政治,是很难用实验法来反复考量的,而比较研究中的“反事实法”则是一条可以验证政治选择好坏的方法。所谓“反事实法”,就是与事实相反的假想思维。比较政治研究让“反事实法”不仅停留在假想思维层面,而且停留在事实层面。比如,中国没有走上西方道路、实行西方制度,如果实行了会是什么结果?这是没法实验的。但中国与可比的、政治制度相反的国家进行比较,则可反向验证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劣。

 

比较政治研究首先是选择可比较的对象。国家建立后发展的起点、近代历史遗产、人口规模、国土面积等,都是比较发展中国家的必要条件。基于此,中国很难与城市国家新加坡比较,也很难与早发达国家进行比较,只能与发展中国家比较。而发展中国家众多,最好的比较对象就是世界上人口过亿的发展中国家,或者与实行同类性质的政治制度的国家进行比较。

 

其一,相同的制度,不同的选择:中国与俄罗斯的比较。中国没有实行西式民主,而曾与中国实行同一种政治制度的苏联的继承者俄罗斯则走向了西方民主制道路。结果如何呢?即使支持俄罗斯转型的西方国家也不得不承认,叶利钦治下的俄罗斯是“失去的十年”,国家和人民处于失败状态,俄罗斯最终呼唤出了政治强人普京。十几年来,普京实行的是被西方国家戏称为“普京式民主”的“可控的民主”,学术界的标签是“选举式威权主义”,即有选举而无民主的政体。在西方标准那里极度负面的俄罗斯政治,却得到绝大多数俄罗斯人民的支持。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对于一个主权国家而言,到底是人民的认同重要,还是迎合外国的口味更重要?道理不言而喻。

 

其二,中国与代议制民主国家比较。在人口过亿的9个发展中国家即中国、印度、孟加拉国、巴基斯坦、印尼、菲律宾、尼日利亚、巴西、墨西哥当中,只有一个国家即中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也可称为民主集中制),而其他8个国家的政体都是西方民主制,“观念世界”中的“好制度”如多党制、“竞争性选举”、公民社会等应有尽有。其结果如何呢?在治理意义上,国际社会科学界最喜欢拿中国和印度比较,即所谓的“龙象之争”。按照世界银行的统计,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这个时期,是印度的发达的“民主社会”即发达的公民组织涌现期,结果两国的差距越来越大,目前人均GDP中国是印度4倍之巨。在治安指数上,巴西、墨西哥、尼日利亚的每10万人中杀人犯是20人以上,俄罗斯是9人,印度是3人,中国是1人。

 

通过简单比较我们发现,流行的所谓“自由民主”政体能提供的福利好于“非民主”政体,是多么不靠谱的假说,为此而进行的铺天盖地的量化研究多么有违常识。哈佛大学的教授们应该知道,所谓的“自由民主”政体提供的福利好于“非民主”政体,其实是发达国家好于发展中国家,而发达国家恰好是“自由民主”政体。但是,提供“好福利”不是因为其“民主”,而是因为其早发达。这些其实都是历史常识:早发达的要素有很多,其中战争掠夺、国内种族清洗、市场经济等等,都是关键变量。哈佛大学的教授不应该偷换概念,不应该犯方法论上的常识性错误,即把历史阶段不同的国家,替换为共时性政体不同的国家加以比较。其实,不同的政体可以比较,那就是中国与实行西方民主制的8个发展中国家的比较,有哪一个“自由民主”国家所提供的福利好于中国?在我看来,哈佛大学的教授们所犯的方法论上的常识性错误,不是因为他们不懂,而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政治学是国家战略的一部分。

 

世界经验的中国意义

与中国经验的世界意义

 

“大十字视野”下的中国政治和“观念世界”中的中国政治完全不一样。这并不是说中国有多么完美,而是告诉我们关于国家治理的一般知识、乃至规律性的治国之道。

 

第一,治理危机的普遍性。国家之间的比较,看上去是在比较哪个国家更好,其实是在比谁更难,哪一个大国治理是容易的事情?治理危机是一种必然的普遍性历史现象,西方发达国家是这样过来的,发展中国家也不会例外。治理危机是普遍存在的,而如何渡过这个难关?世界政治经验的启示是,其中一个关键就在于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保障公民的个人基本权利、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而且保障公民权利是国家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这样,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为导向的制度建设,将使政治制度具有更强大的适应能力,而公民权利的保障必然反过来增强政治制度的吸纳力。

 

第二,政治制度的历史性。文明互鉴是全球化时代的必然之路,但这并不是否定一个国家政治制度之文明根基的理由,没有文明基因的政体必然不是好政体,很难产生人们所期许的结果。

 

第三,“观念世界”的危害性。在不具备相应的文明基因、而且尚处于发展中、甚至欠发展的阶段搞所谓“普世价值”意义上的“自由民主”(其实是“党争民主”),就别指望有期许中的发展。研究印度“民主”得出的结论是“托克维尔悖论”:印度的“民主”政府在最初时期运转得还不错,恰恰是因为印度不存在一个“民主社会”;而当印度的“民主社会”(即碎片化的以族群为本位的政党组织和公民社会)发达以后,印度的“民主”政府却难以为继了。这就是印度二十几年的反贫困计划失败的根本原因。

 

第四,中国经验的理论性。中国不应该是“观念世界”的理论试验场,而应该是理论的发源地。也正是因为如此,西方鼓噪的“中国威胁论”,其实不是说中国的军事威胁、经济威胁,而是政治威胁,福山如是说,香港最后一任总督彭定康也这么说。基于中国历史文化和实践模式而书写的政治社会理论是改写世界300年历史的大事,“历史终结论”已经因为中国的成就、西方本身的问题以及转型国家的乱象而被动摇。

 

第五,中国政治发展的适应性能力。比较的发现不是为了美国式的固步自封,中国政治有巨大的空间去调整,去完善,而且中国有能力、有愿望去进行政治改革,比如近年来中国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所推进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政治的建设工程。比较而言,基于“党争民主”和利益集团政治的“否决型政体”的美国,已经没有能力进行政治改革。在福山看来,哪怕是曾经很优越的政治制度,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地改善而失去了解决问题的能力,就是一种“政治衰朽”。

 

阅读延伸
 
  • 何谓“观念世界”?

 

“世界”在客观上是由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构成的。一般说来,人们对于物质文明的先进与落后没有大的争议,但是对于制度文明的判断则取决于精神文明中的带有偏好的思想观念的解释,因而,客观存在的世界则变成了“观念世界”。

 

近代以来,尤其是冷战时期,“观念世界”的建构者无疑是在物质文明上处于强势地位的西方国家,他们把自己的优势解释为制度文明上的优势,比如自由贸易、保护有效产权的“法治”、“人权”、“自由”、“民主”等,这无疑掩盖了历史的真实性。要知道,西方强大的一个重要来源就是战争掠夺,而大众民主则是晚近的事。因此,流行的“观念世界”具有非历史性、非时间性,很多后发国家按照“观念世界”去建构自己的国家制度之后,得到的只是形式上的民主,而结果是普遍的无效治理乃至国家动荡与解体。

 

观念的斗争并没有因为冷战的结束而结束,相反,尝到了胜利甜头的美国依然在如法炮制对待苏联的做法来对待中国,最近美国国防部长卡特在海军学院的演讲毫不掩饰这一点。遗憾的是,很多人依然享受“观念世界”中的那些“好概念”。世界政治已经告诉我们:好概念不等于好政治。

 

  • 何谓“反事实法”?

 

政治制度尤其是大国政治,是很难用实验法来反复考量的,而比较研究中的“反事实法”则是一条可以验证政治选择好坏的方法。所谓“反事实法”,就是与事实相反的假想思维。比较政治研究让“反事实法”不仅停留在假想思维层面,而且停留在事实层面。比如,中国没有走上西方道路、实行西方制度,如果实行了会是什么结果?这是没法实验的。但中国与可比的、政治制度相反的国家进行比较,则可反向验证中国政治制度的优劣。

 

 

 

    来源:始来源北京日报,转自前线理论圈 



(责任编辑:总编办)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   国务院法制办  |   新华访谈网  |   中国法院网  |   基层法治研究网  |   财政部  |   京师刑事法治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政协全国委员会  |   国家信访局  |   审计署  |   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网  |   中国法理网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刑事法律网  |   新华网  |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人大网  |   天涯社区法治论坛  |   公安部  |   司法部  |   中国法学会  |  
共建单位:  |    |    |    |    |    |    |    |    |    |    |    |    |    |    |    |    |